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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量很大!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4-30 作者: 来源: 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 点击数:1562

省生态环境厅官方微信讯 4月29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作主发布,通报全省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工作有关情况。同时,他还对3月全省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排名、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和近期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并就记者提问作答。

一、全省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工作有关情况

出实招!“红黑榜”制度初见成效

据通报,2020年,生态环境厅创新建立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通过正面激励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倒逼环评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加快了环评速度,同时提高了环评质量。截至目前,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抽查复核了894份环评文件,共对61家编制单位及93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10家单位被列入“限期整改名单”, 7家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1家单位被列入“黑名单”,查处力度位于全国前列。

在评价成果运用方面,“红黑榜”做法可圈可点。“红黑榜”对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双罚制”,任意一方进入失信名单,开展后续环评工作或者报送环评文件时,都会受到全国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更加严格的监管或限制。“红黑榜”目前共有三个层次名单,分别为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和黑名单,三个名单层层递进、惩处力度不断加大,违法成本不断提高。“红黑榜”还动态更新监管信息,规范环评市场,有效引导企业择优选取环评编制单位。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运用好环评质量考评“红黑榜”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考核。指导市(州)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过程管理,执行分类管理要求和“五个不批”原则,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及质量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组织开展环评抽查复核。3年内完成不少于600本环评文件抽查复核,开展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不少于60家次。

提升“大数据”监管水平。主动与生态环境部衔接,探索开展环评文件“大数据+”智能校核查重工作。

对环评文件收费问题进行调研摸底。针对一些小微企业反映的“环评贵”的问题进行调研摸底,并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我省环评收费行为。

动真格!逾期未整改企业将退出市场

据通报,2017年,我省启动了排污许可制改革,2020年,全省统筹推进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和“回头看”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全面完成约13.5万家排污单位的摸排,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11719张、整改通知书1472张、排污登记98853家、关闭或长期停产等特殊情形分类处置23245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

3月1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事前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实现了“一企一证”、持证排污和固定污染源全覆盖、“一证式”管理。另外,《条例》首次提出按次计罚,并设定了限期整改制度,明确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将退出市场,体现了国家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决心。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巩固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成效。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将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

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度衔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分工,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深度衔接。

强化“一证式”执法监管。将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指导帮扶。

二、通报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

会上,大气处副处长凌云扬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大气处副处长凌云扬通报大气污染防治进展情况时说:“通过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场通报了哪些内容,又释放了哪些信号?

信号一:

省长亲自谋划,高位推动落实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黄强省长亲自谋划推动,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督办空气质量反弹的市(州)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城市、重点问题,强化攻坚措施,全面开展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三大专项整治攻坚。省环委会办公室连续召开攻坚专题会。省环督办向大气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市党委、政府发提醒函。

信号二:

强化协同,全面开展三大专项整治攻坚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三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吹响专项整治号角。经济和信息化厅开展了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了扬尘领域暗访抽查,交通运输厅开展了汽修行业专项整治。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强移动源抽检,突出成都等重点城市,采取人工路检、遥感监测、环保检验、入户场检等多种方式加强在用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基本实现重点城市主要干道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195万余辆次,发现超标车1万余辆次,其中人工抽检2.4万余辆次,发现超标车1010辆次,全部移交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并公开曝光。

信号三:

暗访暗查成新常态,强力推动问题整改

生态环境厅建立厅级干部每月暗查制度,厅领导每月赴21市(州)暗访暗查。成都市组建100人现场督查组开展暗查暗访;泸州、德阳、乐山、宜宾、达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队,各有关市共组织暗查暗访1.3万余次,出动人员5.1万人次,查找环境问题5300余个,完成整改4500余个。

信号四:

加强执法查处力度,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宜宾市建立市领导联系区县制、区县政府领导包点制、市直部门包片制,重点工地、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配备环保专员,加强精细化管控。成都市一季度出动9500余人次,检查工业企业3591家,办理涉气案件74件,罚款257万元。

此外,自贡市实施空气质量综合评分排名,连续2个月靠后的区(县)向市委市政府做检讨。

“通过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改善趋势。截至4月27日,全省重点城市PM2.5浓度49.8微克每立方米,较一季度下降14.0%。全省优良天数率84.5%,较一季度上升4.7个百分点。”凌云扬如是说。

三、通报3起近期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通报了3起近期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行动,向企业送政策法律、送技术标准、送治理方案,帮助提升治污水平。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突出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1至3月,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581件,处罚金额3253.6万元,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总数为24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6件,限产、停产案件1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6件。


案例一:

泸州市培森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10月19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泸州培森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利用抽水泵和软管将循环水池内的生产废水抽至雨水沟并排入外环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3月3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4.12万元的处罚决定,并查封有关生产设施,同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

遂宁市河东新区明敬砂石厂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且违反有关扬尘管理规定

2021年1月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遂宁市河东新区明敬砂石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洗砂废水,通过管道利用抽水泵排入厂区北侧的自然坑塘内,坑塘未做硬化处理;厂区内部分石粉、沙等易产生扬尘的堆料也未覆盖。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遂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3月19日对该企业作出罚款30.12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停产整治,同时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三:

自贡市新吉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

2020年10月29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自贡新吉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将车间废水通过雾炮机向外环境喷洒排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对生产车间进行查封。目前,该案件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生态环境厅19个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央、省、市19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厅宣教政研处处长曹小佳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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