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6 | 作者: | 来源: 省水利厅 | 点击数:1904 |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双随机” 检查工作有关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双随机” 检查内容、组织方式与结果运用为:
一、检查内容
(一)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人员是否制定管理和奖惩制度,是否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细化和落实水土保持任务与投资。
(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备(批)情况。是否按照变更管理规定,履行相应变更审批手续。
(三)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是否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弃渣场、取料场等重要防护对象是否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
(四)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落实与运行管理情况,取、弃土(渣)场的防护情况,涉河工程水土流失防护情况等,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五)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六)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组织与方式
由厅水保处、政法处牵头组织,会同项目所在市( 州)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提供技术支撑,检查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检查结果运用
检查组将公开检查情况,直接或责成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跟踪整改完成情况,按权限移交违法违规线索,同时将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两单” 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列入水土保持“ 重点关注名单” 或“ 黑名单”,并在水利行业、全国和地方信用平台发布,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