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8 | 作者: | 来源: 网络整理 | 点击数:1483 |
1、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环土壤〔2021〕53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自2021年9月1日起启用。
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3、《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特别重大事故最高罚款可达1亿元。
5、《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6、《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HJ 1182-2021)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该规范修订了《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中稀释倍数法部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支撑《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等22个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
7、《土壤和沉积物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该规范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
8、《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9日起实施。
9、成都市《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强化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