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8 | 作者: |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 点击数:1331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及《“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2022年1月17日以“发改环资〔2022〕109号”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