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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讯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于2022年9月30日印发实施。
链接:《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环规〔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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