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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文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12-04 作者: 来源: 省水利厅网站 点击数:769

据省水利厅网站讯 2022年1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四川省水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我省依法治水、规范各类水文活动提供法治保障。

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监测与资料管理、情报预报与预警、监测环境与设施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条。

链接:《四川省水文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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