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4 | 作者: | 来源: 四川省政府网 | 点击数:738 |
据省政府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生态省建设,根据《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经申报、预审、核查、公示,省政府决定命名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成华区、梓潼县、苍溪县、蓬溪县、犍为县、阆中市、宜宾市南溪区、芦山县、理县、茂县、黑水县、康定市、丹巴县、雅江县、道孚县16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生态县,并于2022年11月29日以“川府函〔2022〕280号”印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