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7 | 作者: |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 点击数:613 |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并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于2022年12月29日以“部令28号”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