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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正式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2021-05-05 作者: 来源: 省政府网 点击数:1419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讯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4月30日以“川办函〔2021〕30号”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该应急预案于印发之日(2021年4月30日)起实施。

据悉 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8个部分组成。

在组织体系上,该应急预案明确了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省防指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省长和分管水利的副省长共同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省长负责日常工作),省军区副司令员任第一副指挥长,水利厅厅长、应急厅厅长任常务副指挥长,省政府分工副秘书长、自然资源厅厅长、省气象局局长、武警四川省总队副司令员以及水利厅、应急厅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 省军区、武警四川省总队、水利厅、应急厅、省政府新闻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乡村振兴局、省人防办、省林草局、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成都铁路监管局、省气象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四川能源监管办、民航四川监管局、省红十字会、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省农村水利中心、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省防指成员。省防指办公室设在水利厅。 水利厅厅长兼任省防指办公室主任,水利厅、应急厅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

在预警分类分级上,该应急预案明确了灾害风险预警分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风险三类预警,上述三类风险预警级别又划分为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在预警发布权限上,该应急预案明确了气象、水文、水利等机构负责确定预警区域、级别,报同级指挥部,并按相应权限发布。

在责任追究上,该应急预案明确了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等。 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川办函〔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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