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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02-07 作者: 来源: 中国政府网 点击数:2955

据中国政府网讯 为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月10日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通知》要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通知》最后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其中涉及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共24项。

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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