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活动)防洪影响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川水发〔2023〕21 号)
发布时间:2023-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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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四川省水利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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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省水利厅讯 为指导各地开展好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活动) 防洪影响风险评估等系列工作,确保全省山洪灾害防灾减灾避灾专项行动规范有序,省水利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县级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防汛减灾工作的意见》(川办规〔2023〕6 号)要求,组织制定了《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活动)防洪影响风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并于2023年9月6日以“川水发〔2023〕21 号”印发,并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做好风险评估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