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 | 作者: |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 点击数:1131 |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讯 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省份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城市基础条件、工作积极性和国家相关重大战略安排等因素,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的城市名单,并于2022年4月24日以《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予以公布。此外,雄安新区、兰州新区、光泽县、兰考县、昌江黎族自治县、大理市、神木市、博乐市等8个特殊地区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我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8市上榜。
据悉,“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