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要求,指导各地开展入河入海排污口溯源,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生态环境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 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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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赵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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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链接:
1.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
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指纹溯源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